一项研究表明,欧洲批准的一些抗癌药物可能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对生存有好处
一项新研究显示,2009年至2013年欧洲批准的大多数抗癌药物都没有足够的科学证据证明它们有效。
在批准时,大约三分之一的欧洲批准得到了强劲的支持证据从临床试验显示生存率提高,每10个批准中就有1个治疗提高生活质量。
在进一步收集证据后,大约一半的批准证明可以改善生存或生活质量。
英国癌症研究中心的政策主管艾玛·格林伍德说,这些发现是有用的,但可能不能反映英国可用的药物,因为英国对药物有另一层批准,而且自研究期间以来,该系统已经发生了变化。
“而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授予市场授权新药在英国,是NICE这样的国家机构负责批准在NHS中常规使用的药物。”
在…的情况下抗癌药物在英国,一些最初未被NICE批准的治疗方法可能会在收集更多证据时被癌症药物基金(CDF)开处方。
中国药品发展基金最初成立于2010年,但并未对处方药物的有效性进行监测。它在2016年进行了改革,以给予病人在评估治疗效果的同时获得治疗。
这项研究发表在《科学》杂志上BMJ2009年至2013年,EMA批准了48种药物的68种特殊用途,研究了这些药物的证据。
它发现,在批准时,这68个“适应症”中有24个(35%)有证据表明可以增加生存期,但平均不到3个月。68人中只有7人(10%)有证据表明他们改善了生活质量。
虽然很小,但生存的好处可以累积起来癌症药物通常按顺序使用,为患者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带来更大的益处。
批准后,药物在3个以上的环境中增加了生存率,在5个以上的环境中改善了生活质量。
癌症药物随着越来越多地关注针对患者癌症生物学的个性化治疗,而不是针对患有某种特定疾病的所有患者,发展已经发生了变化。
这意味着接受这些药物治疗的患者数量通常更少,临床试验可能包括的患者也更少。
许多新药,如免疫疗法,都是同类药物中的第一种,这给寻求评估其有效性的药物机构带来了额外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像CDF这样的项目旨在为黄金标准的临床试验数据提供证据,证明一种治疗方法在获得许可后的表现。
格林伍德说:“这项研究确实强调了在临床试验数据之上,使用来自患者的真实证据来建立我们对药物在现实环境中如何起作用的理解的重要性。”
“我们已经开始通过英国的CDF看到这种情况的发生,在那里患者可以获得有希望的新药,同时收集更多关于其有效性的数据。随着更多创新和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法的开发,这类证据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该研究的作者说,当由公共资金支付的昂贵药物在没有临床证据的情况下获得批准时,病人可能会受到伤害,金钱会被浪费,卫生服务的目标也会受到损害。
维奈·普拉萨德博士是美国俄勒冈健康与科学大学的公共卫生专家,他对目前的医疗成本持批评态度药物开发他说,应该使用严格的测试和随机临床试验来确定有效性。
“癌症药物的费用和毒性意味着我们有义务让患者接受治疗,只有当他们能够合理地期望改善生存或生活质量时,”他说。他补充说,研究结果表明,“我们可能远远达不到这一重要基准”。
更多信息:Courtney Davis等人。欧洲药品管理局批准的癌症药物对总体生存期和生活质量有益的证据的可获得性:2009- 2013年药物批准的回顾性队列研究BMJ(2017)。DOI: 10.1136 / bmj.j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