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有善报:孩子5岁认识互惠的规范

5岁的实施在社会互动互惠行为。LMU心理学家的一项研究显示,孩子逐渐认识到互惠三到五岁之间的规范。
以牙还牙,己,善有善报。这些只是一些熟悉的表情表达相信互惠是社会交往的基本原则。发展心理学家世界和马库斯教授莫妮卡保卢斯已经被问及当孩子学习作为互惠规范。互惠的概念是许多类型的基础社会互动和服务稳定的社会关系。“我们的研究是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孩子是否已经相信一个人应该报答好又或者,换句话说,一个有责任这样做?”马库斯保卢斯说。
研究人员研究了两个组的儿童。一组由47个孩子年龄在3和4之间,另一个由45个5 - 6岁的孩子。他们提出了各种场景木偶互惠显示或不显示。然后参与者被要求评估的木偶行为。此外,作者考虑自发反应等场景他们shown-comments“但这不公平!”当一个傀儡在旁观者的行为视为一个卑鄙的方式。
“我们的研究表明,孩子们的年龄在3和4之间关于亲社会行为作为一般准则。他们价值的慷慨和仁慈,这种信仰并不是取决于互惠的概念。在五岁的时候,他们开始开发一个更复杂的公平的概念,目前包括互惠的概念。这表明年长的年龄了互惠规范,结合相互义务报答优惠待遇。在这个年纪,孩子们是认为针锋相对的原则是合理的,”马库斯保卢斯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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